语文现代化要求用字规范化。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字形等方面的规定,本表对1983年第一版作了全面修订,重新编排,并放大字体,供读者查检简化字、繁体字、选用字、异体字之用。\r\n 本表收字以1956年国务院公布的《汉字简化方案》中的四批简化字和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、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的《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》为主,并根据198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发布的M《现代汉语通用字表》作相应的调整\r\n 表内同异体字对应的简化字,不属四批简化字范围,其繁体从略 。\r\n
说明\r\n笔画检字\r\n汉语拼音索引\r\n附录\r\n 1.简化偏旁\r\n 2.可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\r\n 3.地名用字更改表\r\n 4.新旧字形对照举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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